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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丨张益:焚烧是处理混合垃圾的一种典型方式,它的包容性特别强

作者:    时间:2020-8-11 15:57:09    

专家:张益

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环保联盟理事长、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

     

     围绕“垃圾焚烧”这一主题,从垃圾焚烧处理现状分析、垃圾焚烧热点问题讨论、垃圾焚烧技术发展趋势等3个方面,阐述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现状与前景。用专业化的语言,解答了仙桃市民关注的三大热点问题:其一,垃圾分类不是垃圾焚烧的必要条件和前置要求,焚烧技术是一种能够适应处理混合垃圾的典型技术;其二,1000吨垃圾焚烧产生的二噁英与3辆轿车的尾气排放量相当;其三,焚烧是垃圾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理的必然选择,仙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科学,技术成熟,建成运行后各项指标排放将符合国家和欧盟标准。

   生活垃圾处理,是一座城市的生命线,是一个城市的刚性需求。就跟卫生间是一个家庭的刚性需求一样。 

  关于垃圾处理,我给它归纳了“一三七”基本特征:假如一个城市1天不清运垃圾,那么,垃圾桶、垃圾场周边会堆满垃圾;假如3天没人清运,那么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垃圾;七天呢?只见垃圾不见人。 

  所以,垃圾处理问题绝不是小事,它大到一个国家、小到一个社区,跟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。在这里,我想跟大家简要地汇报4个方面的工作。 

  一是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处理的基本现状。 

  垃圾焚烧,是目前我国从国家层面、政策高度,提倡、鼓励、支持的处理垃圾的一种技术方式。最近几年,几乎所有跟环境、环卫、环保有关的政策、法规、文件,都会提到“垃圾焚烧”。它是我国对整个环保产业推动最快、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项技术。 

  这里,我们随手一查,就能搜到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》《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意见》《垃圾分类制度的实施方案》等去年第4季度及今年发布的最新文件。 

  这些由国家发改委、住建部等编制,国务院印发的文件里面,都有明确指示,“到‘十三五’期末,全国所有城市的垃圾焚烧比重要达到50%以上”。其中36个大城市,要努力争取达到原生垃圾零填埋。 

  《进一步加强生活焚烧垃圾处理的意见》的文件中,对垃圾焚烧工作的推进、规范管理、规范操作、严格监管等,提出了明确的要求。这些技术标准、监管规范等,也对垃圾焚烧提供了实质性支撑——从技术规范,到监管标准、烟气处理、非灰处理、渗滤液处理等,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、专项标准。 

  近几年,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的城市比例一路攀升。包括县一级的城市,在“十二五”期间也已启动。据住建部统计,全国进行规范垃圾处理的城市,共有近900个。其中焚烧的比例已达三分之一,占了34%以上。我们要通过接下来5年的努力,使比例达到40%。 

  垃圾焚烧的技术推进,在我国发展得很不平衡,目前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。比如江苏、浙江等6个城市,已经超过了50%。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一线城市,现已明确提出了“零填埋”目标。这些都是经过整整20年的探索,经过了很多徘徊、反复论证,甚至走了很多弯路、付了很多学费之后,才最终选择的垃圾处理方式。 

  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垃圾焚烧项目的规划建设总量将继续保持大幅增长,占比会超过“十二五”的一倍。从垃圾填埋与焚烧的比例变化中,我们可以看出,垃圾焚烧既是国家规划层面的大势所趋,也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。 

  2014年,由我倡导,10家特大型企业共同发起,提出了“蓝色焚烧”的理念。我们提出了环境保护的四种颜色,简而言之:我们所有的领导、企业、老总,每一个公众,首先要抛弃灰色,坚决抵制偷排、超排,违规、选择性达标等过去较为普遍的垃圾处理方式。我们要提倡绿色,对微观的层面,要以工匠精神,做到精益求精,做好每一个环节。我们要提倡蓝色,从宏观的角度,跳出焚烧场,站在全市、区域的高度,去维护政府、公众、企业的形象。我们要保持红色,对违规违法行为保持持续高压的态势和有责必问的态度,一旦发现就要坚决查处。 

  总的来说,对生活垃圾问题,我们每个人都是参与者,没有旁观者。 

    二是垃圾焚烧的几个热点问题。 

  选择垃圾焚烧,原因有很多种,其中有两大重要因素。第一,节能。焚烧是一种工业化产业,140年以前,英国、美国、德国、丹麦差不多同时诞生,它是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成果。第二,高效。垃圾从填埋到完全分解,一般都要三十年左右,有些垃圾如陶瓷、玻璃,就算三百年也无法分解。但是换成焚烧,不超过2.5个小时,就能处理完毕。烧成灰类以后,是原来体积的大约九分之一,是原来重量大约五分之一,减容减量的效果非常明显。 

  对焚烧后的污染排放大家可能会有疑问,在这里举个例子,这是德国官方环境研究机构的报告,有德国环境组公开的一份资料,同样执行德国的标准,垃圾焚烧的污染排放指标大约是填埋的五十分之一,或者更低,能源利用率高,我们每五个家庭产生的垃圾可以足够一个家庭的日常用电。 

  今年三月份,刚刚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,我是这个方案的起草人之一和主要审核专家。垃圾分类在我们国家已经实行了十七年,2000年6月1日,八个城市试点,2010年,住建部、发改委提出了进一步试点,今年我们发布了实施方案,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鼓励性政策,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,它跟垃圾焚烧是没有矛盾的。 

  知道垃圾焚烧的原理,我们就知道,只要满足一定热值条件的焚烧就是有效的。从原理到实践都非常清晰地表明,焚烧是处理混合垃圾的一种典型方式,它的包容性特别强。大家绝对不能认为,垃圾焚烧就要垃圾分类,分类不是焚烧的前提条件、必要条件。我可以负责任地说,上海、北京、深圳、广州没有分类去焚烧。我也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,日本也没有传说中分类的那么精细,世界上很多国家垃圾焚烧也没有分类,假如要分类,中国人并不比任何国家差。 

  举个例子,大家就可以体会。我们国家焚烧厂,填埋场的垃圾,都是黑乎乎的,黏糊糊的,都是经过了家庭、环卫工人、物业保洁员、捡垃圾的人反复筛选剩下来的真正的废弃物。国外的焚烧厂,填埋场都是花花绿绿的,有一次我跟几个专家讲,我们任何一个捡垃圾的人到你们所谓分类最好的国家看,到焚烧站填埋场,他好像都看到了金矿。那为什么我们给人家感觉,分类不如人家,实际上我们分类是已经完整的,家庭分类,管理分类,保洁员、捡垃圾的分类,甚至到填埋场还要分类,把剩下的捡垃圾的人都看不上的东西,把它集中资源化处理。 


    三是垃圾焚烧与二噁英的问题。 

  我们现有的早期建设的部分设施,确实有一部分标准比较低,难免就有不良的印象、抵触的心理。讲得再好,群众不相信,会拿以往的不好的设施来比较。当然我们的这些信息不公开,二噁英污染的人为的放大,都会给人可趁之机。 

  总的来讲,垃圾焚烧在现阶段是一个明智的选择。日本、德国不是傻瓜,北上广深的领导也不是傻瓜,这个选择是经过很长时间徘徊、判断的。 

  二噁英跟焚烧有关,但这是焚烧里面的一小部分,我们日常生活都跟二噁英打交道,它是一种由200多种物质组成的一个有机化合物,其中只有几种是有毒的。二噁英无处不在,人体二噁英至少95%以上是来自于饮食,饮食中主要来自海鱼。从抽样的检测来讲全国上海人血液里面的二噁英指标是最高的,河南人是最低的。但这个最高与影响健康、与危险相隔遥远。一天要吃170多条海鱼,二噁英指标才会达到国际卫生组织公布的临界标准,但到达这个标准,也不会影响健康。 

  2000年是个重要的分界线,在整个世界范围内,二噁英的排放在垃圾焚烧厂的控制得到了有效提高,德国的数据显示:在1990年,焚烧厂的排放的二噁英,占整个自然二噁英总量33%,到2000年,已经减少到1%,现在这个数据大约是0.3%。也就是说,在自然界99.7%的二噁英跟垃圾焚烧厂无关。再看一下日本,整个的比重也是大部分下降,到现在的比例也是在1%以下。对二噁英,我们国家的标准也是跟国际接轨。在2010年的时候,尤先科(乌克兰前总统)的医生,在世界第二次二噁英国际会,把尤先科二噁英中毒的一个数据公开了,尤先科中毒,是理论上一个身体承受范围的五万倍。从尤先科的角度来讲,只要很少的一点砒霜足够置人于死地,但五万倍的二噁英,他没死,只是中毒。自从我们发现了二噁英,从来没有一个病例,因二噁英致死,从来没有一个病例,证明二噁英跟癌症有直接关系,这个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。 

  2002年,我到德国汉堡一个非常资深、有着百年历史的环保研究室跟他们讨论,当时上海正在建设建筑垃圾焚烧厂。里面一位资深的研究员说,一个1000吨的焚烧厂,排放的二噁英,相当于三辆小车的排放量。仙桃城区肯定不止三辆小车,三万辆可能已经有,我们对三万辆小车没有害怕,我们反过来对排放量相当于三辆小车的焚烧厂害怕,我觉得没有必要。 


      四是我国“十三五”期间城市垃圾焚烧的发展趋势问题。 

  十三五期间,我们国家垃圾焚烧厂的发展趋势会大大加快,当然我们会对环保的要求、企业的监管、对后代的责任会摆在更在重要的位置,千万不能选择性达标。 

  我非常赞同仙桃建设垃圾焚烧厂,这个项目选址是合理的,选择炉排炉技术是成熟的,设计的烟气处理设施是成熟的。我也相信承担建设的企业,能够负起这份责任与担当,对得起仙桃市委市政府的信任,对得起仙桃老百姓的责任。更加严格地排放指标控制、更加显著的能源利用、更加先进的资源综合利用、更加透明的企业运行、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,真正把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利国利民的绿色工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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